韩国将拒绝裸装禽肉进场

分享到:
点击量: 345428 来源: 食品伙伴网
    根据韩国农林部发表的“提高畜产品卫生、**性综合办法”,从2008年开始,韩国各商店的鸡肉和鸭肉必须在包装后才可销售。 

  根据该规定,宰鸡场、加工场、肉店等在鸡鸭肉流通过程中都必须进行包装,标明屠宰场和加工场名称。日屠宰量在8万只以上的大型屠宰场从2007年开始实施该项规定,小型屠宰场和加工场、销售商店从2008年开始实施。

  并且,从2007年开始,新建瘦肉店必须取得政府公认资格证,从畜产农场到销售商店的各个部门都需通过HACCP制度。

*新资讯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