娃哈哈坚称宗庆后不涉及刑事责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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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281165 来源: 中国食品商务网

     若不是一封举报信,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十年偷逃个人所得税高达3亿元,还将是个秘密。

     自偷漏税事件曝光以来,宗庆后本人并没有直面媒体回答这些疑问。4月17日,在达能娃哈哈之争法律研讨会上,和君创业总裁、娃哈哈工会顾问李肃表示,完全是“达能设的陷阱”。

     达能与宗庆后1996年和2003年签订《服务协议》以及《奖励股协议》时,明确约定宗庆后对自己的工资、奖金及其他利益,“负责在中国及其他地区的任何种类的税款、收费或征费”。

     李肃说,“的确是有约定,但达能每次支付时,都差了一块没有给宗庆后,然后秦鹏(达能中国区总裁)告诉宗庆后,已在新加坡帮他完税了。这导致宗庆后长期认为,这个问题并不是问题,每一笔都帮他上税了。”

     李肃同时透露,当时秦鹏告诉他,多开几个账户,意在避税。按照李肃的说法,当时达能娃哈哈合作还处于蜜月期,双方这么口头一约定,宗庆后没缴税很正常。

     后来双方矛盾公之于众之后,宗庆后在一封***中称,自己是*廉价的CEO,收入只有3000欧元的月薪、10万欧元的年度补贴,外加合资公司年利润1%的奖金。达能于是成立逃税调查组,并放话要告宗庆后三宗罪:国有资产流失、商业贿赂和偷逃个人所得税,让宗庆后“在诉讼中度过余生”。

     按照李肃的说法,宗庆后随后通过自查发现果然没交个人所得税,于是在10月份补交了两亿多,时间是在税务部门立案前夕。

     但达能中国区总裁秦鹏通过达能发言人向记者表示,无论秦鹏本��还是达能方,都从未告诉过宗庆后会代其缴税。

     在其中**部分境外所得中,有一项是因为宗庆后撮合了达能与娃哈哈的联姻,达能通过境外子公司回购股权的方式,支付了他100多万美元。

     这部分收入应该怎么定性,达能算不算商业贿赂;达能是故意设陷阱还是宗庆后知情不申报、故意偷逃税;去年8月检举,10月宗庆后就补税,是因为检举才缴税还是确如宗庆后所言自己不知道检举这事报的税;宗庆后补税之后构不构成犯罪?这些问题成了偷逃税事件的焦点。

     怎样理性面对各种纷争,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钱卫清表示,依据现法律制度,仍完全可以给双方提供一个救济渠道,而不是情绪化解决问题。据悉,达能娃哈哈去年各有诉讼,达能在美国、斯德哥尔摩、法国、意大利、北京、新疆等地有数起针对娃哈哈及宗庆后妻女的诉讼,娃哈哈也有针对达能的诉讼。在双方就商标、同业竞争展开的诉讼中,已判决或有仲裁结果的都是达能败诉。

     娃哈哈代理人、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吕良彪表示,偷逃税问题对宗庆后不构成压力,也不构成刑事责任问题,结论很快就会出来。

     作为律师和顾问,李肃、吕良彪的观点都是希望双方和解,但宗庆后曾提出和谈的前提是达能认错,不到处告,达能显然不接受。“目前的局面,不如直接走法律程序,直接清算公司资产。”吕良彪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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