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力宝原掌门张海再过堂 自称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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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281127 来源: 中国食品商务网

    健力宝原***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二审开庭

    张海,这个曾经**健力宝叱咤国内饮料市场的***,去年因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一审被判刑15年后,昨日该案二审在广东佛山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张海脸色红润

    4月22日上午9点30分,张海案二审准时在佛山中院第四庭审室开庭。庭审现场聚满了张海的家人及其他旁听者,以及各地赶来的媒体记者,可谓“座无虚席”。

    在证人休息室内,昨日出席张海案的几位主要证人都悉数到场,包括前健力宝高管在内的6名证人都出庭作证,这几名证人不断地被法庭传唤。

    据一名进入会场的人士向记者表示,法庭上的张海脸色红润,看起来精神面貌相当好,他还面带微笑地向到场的家人打招呼。张海在法庭上表示,“**机关认定的职务侵占罪是有罪推定,没有事实根据”。

    据了解,在昨日的审理中,由于只会对新证据、新观点进行质证和辩论,一审中查明的事实法庭将不会再作调查,

    其实,距离张海案一审已经一年有余,在去年2月因侵占、挪用健力宝资金2亿元,佛山中院一审判决张海15年有期徒刑后,张海当庭就提出上诉要求。据有关人士表示,昨日该案二审时,张海仍然坚持认为,法院审理证据不足,自己始终是个“替罪羊”。

    虽然,22日的审理是张海案二审,原本预计可在一日内完成,但是从早上开庭直到晚上5点40分左右,法庭普通工作人员都下班了,该案还在审理过程中。一位法警告诉记者,4月23日张海案二审还将继续审理��

    律师援引“顾雏军案”辩护

    据去年一审时的判决书,张海掌控健力宝之后,进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健力宝集团资金约1.2074亿元,挪用健力宝集团资金约8644.68万元。佛山中院根据两罪并罚,判处张海有期徒刑15年。此外,法院还判定,对张海两处房产的拍卖所得和个人账户存款37526.82元予以追缴,所得款项发还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一审中,张海及其律师提出,占用健力宝集团资金的行为是健力宝大股东正天科技公司,而非张海个人行为。佛山中院采纳上述律师和张海本人的辩护意见。张海的辩护律师张民、徐玉发对此表示,如果侵占与挪用健力宝集团资金的事实得到认定,正天公司的几位股东就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由张海一人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顾雏军案”此前就是在佛山中院审理的,昨日的张海案二审中,辩护律师张民援引“顾雏军案”中的法院判决继续为张海进行无罪辩护。

    张海的辩护律师认为,法院对顾雏军挪用资金罪的判决中,对检方多宗挪用资金指控未予认定,理由是不能将顾雏军的扬州格林柯尔占有认定为顾雏军个人占有,认定法人占有等同于股东占有,与法律规定相违背。同样情况在张海案中出现,检方认定张海挪用资金指控实际与顾雏军案有共同之处,健力宝大股东正天科技公司与健力宝之间的资金转移不能认定为张海个人侵占。

    张海就挪用资金罪为自己辩护

    此外,在一审中,检方对张海挪用健力宝集团资金的指控共四项,一审除一笔828万元的资金外,其余三项均被法院认定。其中,2002年8月张海购买了位于广州市二沙岛的别墅,此后至2003年4月,张海挪用健力宝集团资金5181280元,经转款后用于支付其个人购买房产、家具及装修的费用。

    在昨日的二审中,张海对挪用资金罪辩称,他的工资由香港健力宝公司支付港币,再由三水健力宝公司用人民币支付,有香港健力宝公司出具的合法资格证明材料和董事会成员关于薪酬支付的证明,认为是合法所得。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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