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茶叶10月1日起实施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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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量: 276685 来源: 食品商务网

   记者从厦门检验检疫局获悉,我国**个针对出口茶叶质量**控制体系制订的国家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出口茶叶质量**控制规范》是由厦门、浙江、江苏等6家检验检疫机构联合起草的出口茶叶国家标准,共分10个部分,对茶叶从生产到出口全过程的各个环节均作了详细规定。标准还特别根据当前的形势特点,新增了茶叶的源头管理,即茶园管理和初加工部分,以及产品出口的预警和召回制度等。

     《规范》起草人之一的厦门检验检疫局海沧分局茶叶专家陈荔银告诉记者,我国制定的涉及茶叶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接近500项,但缺乏专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直接导致了我国茶产业防范国外绿色壁垒、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减弱,茶叶出口屡屡“碰壁”。

     据中国海关数据显示,2007年我国茶叶出口总量为28.95万吨,与2006年相比略有增加,出口金额6.08亿美元,继2006年历史性突破5亿美元后大幅增长11.2%,突破6亿美元大关。但出口平均单价只达到了每吨2099美元,同比仅提高9.91%,与人民币升值幅度持平。

     近年来,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不断提高茶叶检测标准,比如从8月1日起还将对残留在茶叶中的硫丹限量从30mg/kg调整为0.01mg/kg,把检测标准提高了3000倍。从今年9月1日开始,对出口到欧盟的茶叶检验将由原来的100多项增加到200多项。

     2009年5月起,日本还将实施新的食品卫生法,其中对茶叶农残限制也有明显变化,将设限农药残留由83种增加到约144种,设限以外的农药残留全部限量为0.01ppm。

     “制定茶叶出口统一标准刻不容缓,有了统一标准,农残、重金属超标等问题都能迎刃而解,我国茶叶出口量定能随之上升。”陈荔银充满信心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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