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以过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配以颜料及助剂组成的涂料。经喷、刷工艺而制成的涂层,可用于接触酒类的贮存池、槽车等容器内壁,作为防腐蚀之用。
1 感官指标
1.1 涂料自干成膜后,表面平整光洁、无气孔。
1.2 涂膜经浸泡后,不软化、不龟裂、不起泡、不脱落。
1.3 涂膜浸泡液为无色、无异臭、无异味、无沉淀的透明液。
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见下表。
项 目 指 标
蒸发残渣 4%乙酸,60℃,2h,mg/L ≤ 30
65%乙醇,60℃,2h,mg/L ≤ 30
高锰酸钾消耗量,蒸馏水,60℃,2h,mg/L ≤ 10
铅(以Pb计),4%乙酸,60℃,2h,mg/L ≤ 1
砷(以As计),4%乙酸,60℃,2h,mg/L ≤ 0.5
氯乙烯单体残留量,mg/kg ≤ 1
3 检验方法
按照GB 5009.68-85《食品容器内壁过氯乙烯涂料卫生标准分析方法》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化工部提出,由卫生部食品���生监督检验所及化工部**颜料、涂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卫生防疫站、上海造漆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燮延、邵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