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FSA未批准松香为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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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欧洲食品**局(EFSA)称,松香中的丙三醇酯类并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据了解,早在2008年,欧洲委员会(EC)就收到美国一家公司的申请,申请中称,松香中的丙三醇酯类(GEGR)与目前在欧洲地区批准使用的木松香(GEWR)的成分相近,因此该公司要求该委员会批准将该物质作为合法的饮料添加剂。针对此申请,该委员会要求欧洲食品**局对该物质做出**性评估。

  上周,欧洲食品**局发布对该物质的**评估报告,该公司提供的证明GEGR和GEWR的相似性上的数据太少,并不足以支持其提出的相似性理论。此外,这些数据也不能证明GEGR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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