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监管需全程透明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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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起实施的《食品***家标准管理办法》明确指出,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家标准立项建议,也可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食品**标准起草、审查等环节均体现公开透明原则。

  从三聚氰胺卷土重来,到面粉增白剂是否**争议;从地沟油带给人的致癌威胁,到五常香米实为香精大米,食品**一直是公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但似乎从未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食品***家标准管理办法》在标准制定环节加入了公众监督,笔者认为,在食品**检测,食品**标准制定到食品**信息发布各个环节都应当有公众的参与,或许有助于改善当前食品**问题现状。

  小学生自行检测漂白蘑菇“不具科学性”?

  近日,北京西城阜外一小六年级学生张皓,通过自己的调查发现市场上大约九成的鲜蘑菇都被荧光增白剂污染。其调查结果得到了北京市工商局的否定,认为这名小学生的调查结果“不具科学性”,而中国农业大学微生物实验室高瑞芳博士表示“可信度100%”。

  我们且不论一个小学生的检测是不是准确、科学。一个孩子都能发现并解决的食品检测任务,职能部门却不予重视,只是在结果出来时才跳出来大喊“不科学”,工商部门这样的态度在公众看来只是在自我掩饰。官方并非科学的代言人,公众也不会因此买账。在之前的食品**危机中,监管部门一而再地失职、失言。遗憾的是,部门官员并未充分吸取教训,即便被孩子戳穿“皇帝的新装”后仍自以为是。

  一个小学生的检测结果折射出的正是监管部门的缺位。在一系列的食品**事件中,相关监管部门难道还没吸取教训?监管部门没有在问题食品的检测中充当其监督、检测的主力,对于监管的权威性不得不让公众质疑。

  在检测阶段,普通公众的参���程度有限,即使有个人参与食品**检测,也没有被视为正当、值得鼓励的进步之举。小学生自己检测食品**性,这应该只是一个开始,在食品**检测阶段,鼓励个人参与,并对个人检测结果及时做出权威的判定,不失为监管部门的明智之举。

  食品**标准起草、审查等环节体现公开透明原则

  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家标准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施行;同时,卫生部会同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日前制订印发了《食品**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要求逐步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布平台。在食品**标准制定环节加入了公众参与。

  食品**标准的制定往往由食品生产企业联合制订一个食品**标准,这个标准经过国家有关部门的确认,也就成了正式的国家标准。这样的标准往往受限于行业利益,而无法真正保证食品**。提高标准制订的透明度与公众参与性,也为食品**监管设一道**门。

  食品有问题请及时告知公众

  民以食为天,食品出了问题,如果不能及时告知,只会让更多的消费者受害。如果能够在食品**信息发布环节加入消费者参与应该更能够保证监管部门的工作做到位。

  当然这个参与不是指让消费者自己去发布问题食品信息,是希望监管部门能够在发现问题食品的时候及时公布信息,让消费者及时了解哪些食品有问题。金浩茶油事件就是个*好的例子。湖南省质监局在2010年2月18日的例行检查的过程中,就已经发现金浩茶油存在质量问题,然而他们并没有向社会公布,理由是为了不影响社会稳定,那我们要反问了,到金浩茶油致癌物质超标被曝光,以及牵扯出质监局隐瞒事件真相时,消费者的心理还能稳定吗?

  如果真的做到对公众的生命和健康利益负责,就应该及时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公布不合格产品信息,以免让更多人遭遇问题食品。

  《食品***家标准管理办法》的发布并将公众参与加入其中,是法规制定环节上的一个进步,法律保护的是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让公众参与进来更能体现法律的透明度以及公证性,但是,在法律法规制定之外,在检测以及信息发布中公众应当也是一个主人公的角色,以消费者为主体的食品监管才能真正保证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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