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商局消费警示:购买食品应查看标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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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工商局12315投诉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近日发布6号消费警示,特别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应注意查看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存期或保质期。
    生产日期,是产品完成生产程序(达到出厂销售标准)的日期。保质期,是在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保持食品质量(品质)的期限。保存期,是在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食品可以食用的*终日期。
    一位负责人讲,食品的保质期是食品的*佳食用期。超过这一期限,食品的某些感官特性就有可能起变化,某些营养素的含量有可能降低,达不到产品标准的要求。但此时卫生指标仍应符合标准,在一定时间内还可以食用。
    而超过保存期,食品的感官特性、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就有可能不再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甚至发霉、变质,不能食用。因此食品不再适于销售。对同一产品,保存期应长于保质期。
    6号消费警示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必要时,要用国家法律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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